台灣原住民當前的處境,在漢人社會的文化強勢、深耕部落的教會文化和大眾傳播媒體效應的三重夾擊,雖然經過了八零年代風起雲湧的原住民運動,原住民的部落文化傳統於當代的處境,雖然已有顯著的成果,但傳承的面向依舊處於弱勢,隨著耆老的凋零而越來越不可考。原住民有其獨立的知識典範系統,而其知識典範系統缺乏法政體系的支持,帶來的影響是全方面的,不僅僅在有形的物質與社會,同時也影響著無形的敘事與心理,法政作為社會實踐的工具,做原住民議題的相關討論和研究已是時勢所趨。
無論是電影還是音樂舞蹈,或是其他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、文化的利用或詮釋,過去經常因為不實的呈現,導致文化受到曲解,容易引起外界對各族文化錯誤解讀以及不尊重,不過在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」公告施行後,若要引用原住民族文化做為題材,都必須徵得族群或部落的同意。本講座將邀請法律專業背景之講師,除了比較「著作權法」、「商標法」、「專利法」與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」,更要討論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與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」。此課程乃為了要釐清原智條例的重要性,並支持與協助原住民族文化自治落實之遠景。




